天津市公安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公安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天津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不涉密、不执法的技术保障、辅助管理等岗位上,从事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天津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条件;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9日至1997年3月9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院校以上学历;
(8)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9)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10)其他可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1900人,设置三类岗位:
(一)技术保障类辅助岗位: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影视制作、警犬养护、检验鉴定助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与警航设备辅助维护、展陈设计等辅助工作。
(二)事务类辅助岗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接线查询等辅助工作。
(三)管理类辅助岗位:主要从事行政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实验助理、窗口服务助理、证件办理、视频监控等辅助工作。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如下:
序号
|
单位
|
合计人数
|
男
|
女
|
备注
|
1
|
指挥部
|
130
|
78
|
52
|
|
2
|
刑侦局
|
20
|
12
|
8
|
|
3
|
交管局
|
280
|
168
|
112
|
|
4
|
特警总队
|
10
|
6
|
4
|
|
5
|
出入境管理局
|
60
|
36
|
24
|
|
6
|
人口管理总队
|
40
|
24
|
16
|
|
7
|
预审监管总队
|
20
|
12
|
8
|
|
8
|
治安管理总队
|
10
|
6
|
4
|
|
9
|
信息通信处
|
10
|
6
|
4
|
|
10
|
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
|
30
|
18
|
12
|
|
11
|
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
60
|
36
|
24
|
|
12
|
强制治疗管理处
(安康医院)
|
10
|
6
|
4
|
|
13
|
铁城分局
|
20
|
12
|
8
|
地址坐落在河北省涉县
|
14
|
和平分局
|
60
|
36
|
24
|
|
15
|
河北分局
|
70
|
42
|
28
|
|
16
|
河东分局
|
100
|
60
|
40
|
|
17
|
河西分局
|
80
|
48
|
32
|
|
18
|
南开分局
|
80
|
48
|
32
|
|
19
|
红桥分局
|
70
|
42
|
28
|
|
20
|
东丽分局
|
60
|
36
|
24
|
|
21
|
西青分局
|
60
|
36
|
24
|
|
22
|
津南分局
|
60
|
36
|
24
|
|
23
|
北辰分局
|
60
|
36
|
24
|
|
24
|
滨海新区公安局
|
10
|
6
|
4
|
|
25
|
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
|
50
|
30
|
20
|
|
26
|
滨海新区公安局汉沽分局
|
30
|
18
|
12
|
|
27
|
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
|
50
|
30
|
20
|
|
28
|
蓟县分局
|
30
|
18
|
12
|
|
29
|
宝坻分局
|
40
|
24
|
16
|
|
30
|
武清分局
|
50
|
30
|
20
|
|
31
|
宁河分局
|
20
|
12
|
8
|
|
32
|
静海分局
|
20
|
12
|
8
|
|
33
|
合计
|
1700
|
1020
|
680
|
|
34
|
15个区县分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及塘沽、汉沽、大港分局
|
200
|
不限男女
|
限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录用后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分配至15个区县分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及塘沽、汉沽、大港分局。
|
总计
|
1900
|
|
具体职位由所报考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其中指挥部及警犬养护、船艇驾驶、船艇轮机与警航设备辅助维护岗位适合男性工作。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缴费方式
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同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缴费网站为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http://tj-nhr.org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8:30开始至2015年3月20日18: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二)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单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24日8:30至2015年3月26日18:00在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形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内容涉及考生的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考查;主观题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和加工等环节,重点考查写作能力,拟写一篇文章。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015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公安局所属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要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面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被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工作的人员,统一着公安文职人员服装。
五、薪酬标准
公安文职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2700元左右。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12333(周一至周五9:00-17:00)
27308717(周六日9:00-17:00)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并关注,本次招考成绩将同时在微信平台公布。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