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平转
编辑:北方人力 发布时间:2014-06-16 游览次数: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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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已在其他单位办理集体户口
二、所需材料
1、《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4、《常住人口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填写)
5、两张一寸彩照
6、代理客户员工还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事代理服务协议
7、员工本人档案
三、其他
1、联系人:档案A、S岗
2、联系电话:23140070/71/72/73转8703或28013592
3、联系地址:
(1)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楼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办事流程